甘肅三泰綠色科技有限公司
天泰地泰人泰
安全環保健康
歡迎您訪問甘肅三泰綠色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網站!
新聞詳情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

發表時間:2019-04-27 11:38

一、什么是高處作業

1、基本概念

1)GB/T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

高處作業:在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2)國家安監總局令30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2010年7月1日實施)附件特種作業目錄

高處作業:指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3)Q/SY1236—2009《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范》

高處作業: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 以上(含2m)位置進行的作業。

2、高處作業的分級

2m-5m,稱為一級高處作業。其可能墜落半徑為2m

5m-15m,稱為二級高處作業。其可能墜落半徑為3m

15m-30m,稱為三級高處作業。其可能墜落半徑為4m

30m以上,稱為特級高處作業。其可能墜落半徑為5m

3、高處作業的類型

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五種基本類型。

1)臨邊作業

臨邊作業是指施工現場中,工作面邊沿無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高度低于80厘米時的高處作業。例如,井架、施工電梯和腳手架等的通道兩側面作業。

圖片來源于網絡

2)洞口作業

洞口作業是指孔、洞口旁邊的高處作業,包括施工現場及通道旁深度在2米及2米以上的樁孔、溝槽與管道孔洞等邊沿作業。例如,施工預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

3)攀登作業

攀登作業是指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例如,在建筑物周圍搭拆腳手架、張掛安全網。

4)懸空作業

懸空作業是指在周邊臨空狀態下進行高處作業。例如,在吊籃內進行的高處作業。

5)交叉作業

交叉作業是指在施工現場的上下不同層次,與空間貫通狀態下同時進行的高處作業。例如,腳手架平臺上有人作業的同時,架下或地面也有人作業。

二、高處作業事故危害及事故類型

1、高處作業事故危害

高處作業時如果沒有適當的防護措施和設備,容易發生高空墜落,造成人員傷亡。  

2、高處作業事故類型

高處作業事故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即高處作業落物和高處墜落。其他事故類型還有起重傷害、觸電、機械傷害及其他。

高處作業防落物事故是物體打擊事故的一種。一方面是交叉作業過程中的物體打擊,另一方面是高處作業人員高空拋物,或作業工具或材料從高處作業工作面墜落造成物體打擊事故。

在高處作業過程中因墜落而造成的傷亡事故,稱之為高處墜落事故(有可能是二次事故造成)。

3、相關事故案例

2018年3月20日,寧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恒產·錦繡江南一期項目工程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劉某在9號樓C區車庫頂采光通風井安裝玻璃時,不慎墜落至高度約6.7米的車庫地面,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根據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勘驗和調查取證分析認為,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不到位,作業人員劉軍未佩戴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冒險進行高處作業,導致其墜落死亡,是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018年6月9日10時,柳州市某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在尚志市進行哈牡客專帽兒山西站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系水電工鐘某在未系安全帶、安全帽未系下頦帶的情況下進行高處作業,站在門式腳手架上使用鋼釬清理防雨棚預埋件上的水泥殘渣。由于腳手架頂部未設置圍欄,底部四個萬向輪未鎖閉,腳手架整體穩定性較差,水電工鐘某作業過程中用力過猛,身體失衡墜落地面。

2018年6月29日19時許,一名工人在建設單位小型廠房鋼結構制作、吊裝和安裝項目現場進行施工作業時,從8.2米高的鋼結構在建頂棚橫梁墜落至地面圍堰內沙堆上受傷,因沙堆經雨淋較硬,傷者受傷嚴重,后送醫搶救無效死亡。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為死者趙某系高處作業時,未有效采取高空作業防護措施致高墜后重癥外傷、呼吸心跳停止死亡。


圖片來源于網絡


三、高處作業事故的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為:

(1)作業者本身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病等妨礙高處作業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2)作業者生理或心理上過度疲勞,使之注意力分散,反應遲緩,動作失誤或思維判斷失誤增多,導致事故發生。

(3)走動時不慎踩空或腳底打滑、移動換位后未及時掛安全帶掛鉤。

(4)操作時彎腰、轉身時不慎碰撞桿件等,使身體失去平衡。

(5作業者對安全操作技術不掌握、習慣性違章。如懸空作業時未系或未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掛鉤未掛在牢固的掛鉤地方、酒后從事高空作業等。

(6)心存僥幸心理,如“飛鳥拉糞,那會落到我頭上”、“我就臨時弄一下就好了,不用系安全帶”等麻痹大意心理。

2、物的不安全狀態:

(1)腳手板漏鋪或有探頭板或鋪設不平穩。

(2)材料有缺陷,因被蹬踏物材質強度不夠突然斷裂。鋼管與扣件不符合要求、腳手架鋼管銹蝕嚴重仍然使用。

(3)腳手架架設不規范。如未綁扎防護欄桿或防護欄桿損壞,操作層下面未鋪設安全防護層。

(4)個人防護用品本身有缺陷。如使用三無產品或已老化的安全帶、安全繩。

(5)材料堆放過多造成腳手架超載斷裂(圖省事將鋼筋一次性堆放在腳手架上)。

(6)安全網損壞或間距過大、寬度不足或未設安全網。

(7)“洞口臨邊”無防護設施或安全設施不牢固、或已損壞未及時處理。

(8)模板斜度超過25°,無防滑措施(特指連續梁模板)。

3、環境的原因:

(1)陣風風力5級(風速8.0m/s)以上;

(2)GB/T4200-2008規定的Ⅱ級或Ⅱ級以上的高溫作業;

(3)平均氣溫等于或低于5℃的作業環境;

(4)接觸冷水溫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業;

(5)作業場所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6)作業場所光線不足,能見度差;

(7)作業活動范圍與危險電壓帶電體的距離小于安全距離。

(8)擺動,立足處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邊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徑小于500mm的圓形平面或具有類似尺寸的其它形狀的平面,致使作業者無法維持正常姿勢;

(9)GB3869-1997規定的Ⅲ級或Ⅲ級以上的勞動強度;

(10)存在有毒氣體或空氣中氧含量低于0.195的作業環境;

4、管理不善或管理缺陷:

(1)選派有高處作業禁忌癥的人員進行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培訓。

(3)生產組織過程不合理,存在交叉作業或超時作業現象。

(4)未配備適合的高處作業設備設施以及防護用品。

(5)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安全責任制未建立或不完善,沒有或未制定高處作業設備設施、安全設施、防護用品操作規程和使用規范。

(6)高處作業施工現場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員,未對高處作業現場進行有效的監控。

(7)高處作業現場無警示標識。

(8)未對高處作業現場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未及時投入資金組織整改發現的隱患。

四、高處作業事故預防的措施

1、作業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2、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懸空、攀登高處作業以及搭設高處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4、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診斷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嚴痛病、恐高癥及其他不適宜高處作業的癡病時,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5、高處作業人員應頭載安全帽、身穿緊口工作服,腳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帶。

6、高處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體,應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清理時應采用傳遞或系繩提溜方式,禁止拋擲。

7、遇有六級及以上強風、濃霧和大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懸空與攀登高處作業。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漏雨、漏電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設置。

8、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任何人都不想損壞或據自移動和拆除。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云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時,必須經有關施工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的可靠措施,作業完畢后立即恢復。

9、作業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了解,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10、高處作業應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夜間高處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高處作業禁止投擲工具、材料和雜物等,工具應有防掉繩,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應堆放平穩,作業點下方應設安全警戒區,應有明顯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禁止上下垂直進行高處作業,如需分層進行作業,中間應有隔離措施。

11、30米以上的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系應設有相應的通訊裝置,外用電梯、罐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作業人員應沿著通道、梯子上下,禁止沿著繩索、立桿或欄桿攀登,禁止在不牢固的結構物(如石棉瓦、木板條等)上進行作業,禁止在平臺、孔洞邊緣、通道或安全網內休息,樓板上的孔洞應設蓋板或圍欄,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撐、檁條、挑架、挑梁、砌體、不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

五、高處作業工具使用要求

1、人員墜落的防護

個人墜落防護的裝備包括:錨固點、連接裝置、全身式安全帶、生命線、抓繩器、減速裝置、定位系索或其組合。

(1)在使用這些裝備之前,應注意以下問題:

①使用人員已接受培訓,能夠識別墜落隱患并正確使用個人墜落防護裝備;

②裝備的所有組件應與制造商的說明書一致;

③錨固點和連接技術已經檢驗合格;

④在每次使用前必須對個人墜落防護裝備所有附件進行檢查。

(2)已經消除工作面的不穩定和人員的晃動帶來的墜落隱患;

(3)已經考慮在墜落過程中防止撞上低層的表面或物體的措施;

(4)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衣著要靈便,禁止穿帶釘易滑的鞋,安全帶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除。安全帶和安全帽應符合國家標準。

(5)安全帶使用時必須掛在施工作業處上方的牢固構件上,不得系掛在有尖銳棱角的部位。安全帶系掛點下方應有足夠的凈空;

(6)安全帶應高掛(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掛方法;

(7)嚴禁用繩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帶或僅在腰部系扎一字型安

(8)所有的設備,包括安全帶、系索、安全帽、救生索等,不得存在如焊接損壞、化學腐蝕、機械損傷等狀況。

2、腳手架使用要求

(1)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有關規程或標準的要求;

(2)搭架人員必須經特殊作業人員的培訓并考核合格,做到持證上崗;

(3)應使用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標準規范的吊架、腳手板、防護圍欄和檔腳板等;

(4)作業前,作業人員應仔細檢查作業平臺是否堅固、牢靠,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梯子使用要求

(1)使用前應仔細檢查,結構必須牢固;

(2)踏步間距不得大于0.4米;

(3)人字梯應有堅固的鉸鏈和限制跨度的拉鏈;

(4)禁止踏在梯子頂端工作:

用直梯時,腳距梯子頂端不得少于四步;

用人字梯時,腳距梯子頂端不得少于二步。

(5)直梯的高度如超過6米,應在中間設支撐加固;

(6)直梯應放置穩定,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

(7)在平滑面上使用的梯子,應采取端部套綁防滑膠皮等防滑措施;

(8)在容易滑偏的構件上靠梯時,梯子上端應用繩綁在上方牢固構件上;

(9)電工作業必須使用絕緣梯;

(10)禁止在吊架上架設梯子,禁止兩人以上在同一架梯上工作,禁止帶人移動梯子。

4、救生索使用要求

(1)使用自動收縮式救生索時,監護人員和使用者必須確認:

使用者經過訓練,能夠正確使用自動收縮式救生索;

自動收縮式救生索與正確配置的墜落防護裝置聯合使用;

(2)自動收縮式救生索一次只能一人使用;

(3)自動收縮式救生索應直接連接到安全帶的背部D形環上,嚴禁與緩沖系索一起使用或與其連接;

(4)在屋頂、腳手架、貯罐、塔、容器、人孔等處作業時,應考慮使用自動收縮式救生索;

(5)在攀登垂直固定梯子、移動式梯子及升降平臺等設施時,也應考慮使用自動收縮式救生索;

(6)救生索必須由經過培訓的人員或在其監督下進行安裝和使用;

(7)救生索的連接點必須采取雙卡扣。

5、安全網使用要求

(1)安全網是防止墜落的最后措施。使用之前,監護人員和使用者必須確認以下事項:

①安裝或拆除安全網時是否在高處作業;

安全網盡可能接近工作面;

保證安全網下方有足夠的凈空;

安全網應該有足夠保護工作面的面積;

安全網支撐樁、柱的設計是否能防止墜落人員落在上面。

(2)使用時應按GB 5725-1997《安全網》的要求進行安裝和墜落測試,滿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安全網應每周至少檢查一次磨損、損壞和老化情況;

(4)掉入安全網的材料、構件和工具應及時清除。

圖片來源于網絡

6、錨固點要求

(1)必須獨立于其它任何用來支持或懸掛工作臺的固定點;

(2)在經過培訓的人員監督下進行設計、安裝和使用;

(3)每增加一個連接到該點的人,則該點的承受拉力必須增加至少2268千克;

(4)全身安全帶的所有錨固點應超過肩部高度,自動收縮式生命線系統的錨固點應超過頭頂高度;

(5)必須對作為錨固點的管道、梁柱等進行評估。

編輯   | 評價咨詢部 高自龍

甘肅三泰綠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肅省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高科大廈3層  
聯系人:孔建華、手機:133  6936  0538  
            王斌德、手機:131  3928  2814  
郵   箱:staq_kjh@163.com
新聞資訊
學習園地
員工之家
網站首頁